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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013中国国土资源公报》解读之一

时间:2014-04-26|作者:周怀龙|来源:中国国土资源报 
  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,是党和国家赋予国土资源部门的基本职责。翻开《2013中国国土资源公报》,通篇可见,国土资源部门在过去一年里以保护国土资源为己任,严格保护耕地,持续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,稳步开展基础性工作,严格执法督察,资源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,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 
  转方式——数质并重守红线,节约集约保资源 
  民以食为天,粮以地为本。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,首先要牢牢守住“饭碗田”。 
  公报显示,截至2012年12月31日,全国耕地面积为13515.85万公顷(20.27亿亩),这是2013年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发布以来,第一次公开发布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。2012年二调变更调查数据比基于一调的2009年变更调查数据多出约2亿亩耕地,这主要是由于受调查标准、技术方法的改进和农村税费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。多出的耕地有相当部分需要退耕还林、还草、还湿和休耕,有相当数量受污染不宜耕种,还有一定数量因表土层破坏、地下水超采等已影响耕种。 
  与此同时,当前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依然很大。以2013年为例,全年因建设占用、灾毁、生态退耕等原因减少耕地40.2万公顷,通过土地整治、农业结构调整等增加耕地32.18万公顷,年内净减少耕地8.02万公顷。 
  由此可见,当前耕地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,保红线不容懈怠。 
  2013年,耕地保护工作在严守数量的同时,更加注重耕地质量。公报披露,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土地整治资金442.64亿元,共验收土地整治项目2.05万个,总规模240.1万公顷,新增农用地38.84万公顷,新增耕地34.63万公顷,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10.83万公顷。可以说,我国粮食生产实现“十连增”,“地给力”是重要因素。 
  在矿产资源方面,2013年我国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保持增长,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显著成果,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一阶段目标圆满完成,主要矿产品国内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,大部分矿产品消费量持续增长。公报显示,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一阶段目标的圆满完成,加强了地勘行业管理与服务,探索了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,地质找矿取得了重大进展,“358”第一阶段目标圆满完成。 
  在资源储量方面,截至2012年底,我国天然气查明资源储量比上年增长8.9%;铅矿、钨矿、钼矿和贵金属等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增幅超过10%,铁、锰、铜、锑、磷等矿产的查明资源储量也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。 
  保护资源的关键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为了提高有效资源的利用效率,国土资源部门将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核心和主线,加强顶层设计,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制定修订,着力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发展方式转变。以2013年为例,全年批准的建设用地、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及其占用的耕地同比分别下降13.1%、13.2%、15.3%。 
  打基础——摸清家底,业务统筹和综合管理水平提升
  基础不牢,地动山摇。资源保护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,离不开基础工作的支撑。 
  2013年12月30日,经党中央、国务院审议批准,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正式向社会公布。以此为标志,这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圆满结束。此次调查全面摸清了我国的土地家底,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战略决策提供有力基础数据支撑。 
 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《物权法》和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》的重要内容,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、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。11月20日,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,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,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,做到登记机构、登记簿册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“四统一”。这对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,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,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、更加便民利民具有重要意义。 
  在矿产资源领域,作为我国矿产资源领域一项重要国情调查的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,圆满收官。公报指出,该项调查前后历时8年时间,共有165个单位、3700余名科学家参与,全面完成了我国煤炭、铀、铁、铜、铝等25个矿种资源量的定量预测,基本摸清25个矿种的资源潜力及空间分布;首次系统编制中国大地构造系列图件,对一批长期存在争议的重大疑难地质问题提出了诸多新认识;建立完善了典型矿床和区域成矿模式、成矿地质要素;建立了服务于成矿地质背景、典型矿床、矿产预测的信息特征和地质解释推断认识;培养了大批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高端人才。 
  2013年的地质调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定位,立足于区域性、基础性,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,突出工作重点,着力加强业务统筹和综合管理,强化科技创新,推进队伍建设,地质调查与研究扎实推进,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。 
  公报显示,全年完成1:5万区调面积21.3万平方千米、航磁25万平方千米、化探24万平方千米,重点成矿区带工作程度分别提高到44%、50%、35%;完成水文地质调查4万平方千米、环境地质调查3万平方千米;完成1:25万区域重力调查面积24万平方千米和化探13万平方千米,陆域工作程度分别提高到57%和66%;完成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面积6.4万平方千米、地下水污染调查面积20万平方千米;成1:100万海洋地质调查108万平方千米、1:25万1.5万平方千米。 
  此外,在矿产调查评价、基础调查、基础研究、服务能力建设、地质调查装备研发等方面,均取得突破性进展,极大助推了找矿突破。 
  严监管——提升督察效能,完善执法监管体系 
  强化执法力度、提升督察效能,是提升资源保障能力、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的重要手段。 
  在过去的一年里,依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全国28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48个城市、324个县(市、区)2012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例行督察,对2010年例行督察的37个地区开展督察回访,持续跟踪督察整改保持情况和土地管理成效。与此同时,首次以省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为重点,对全国30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开展监督检查。公报显示,全年共向省级政府移交重点问题线索1589件,督导检查282个地级市(区),排查出35个地区交由省级政府约谈和督导整改。通过例行督察,全年共审核土地卷宗17.82万件,涉及土地面积83.04万公顷;实地核查1.24万个项目,涉及土地面积6.17万公顷;发现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违规问题2.31万个,涉及土地面积20.12万公顷(耕地1.63万公顷)。 
  在执法监管方面,国土资源部在过去一年进一步加快制度创新,完善执法监管体系,强化执法力度,取得明显成效。公报显示,2013年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8.3万件,涉及土地面积4.1万公顷(耕地1.2万公顷),同比分别上升35.0%、28.2%(14.4%);全年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6812件,同比上升11.2%;罚没款4.6亿元;吊销采矿许可证13个,移交司法42人,移交纪检47人。 
  执法监管和督察能力的提升,为资源保护树立起一道坚实屏障。 
  与此同时,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效能,国土资源部加快了职能转变的步伐。2013年,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,对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4项权力和责任进行下放;针对“重卫片检查,轻日常监管”的倾向,着力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、解决在萌芽。在此基础上,各方面积极性得到加强,监管效果进一步凸显:在2013年发现的案件中,本年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和涉及土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19.7%、27.2%。 
 在“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,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”方向的指引下,“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部门协同、公众参与、上下联动”的资源保护格局不断建立和完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