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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讯】中山“三旧”:聚焦资源要素,引导节约集约用地


中山市积极通过“三旧”改造盘活城镇低效建设用地,深入推进土地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提升资源保障能力,着力以旧厂房改造升级为抓手,聚焦资源要素,引导企业通过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益,主要做法如下:


一、激发企业意愿,优化土地资源配置

坚持政府统筹、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进旧厂房改造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,坚持“开门做政策”,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,不断优化旧厂房改造政策和鼓励措施,让政策更切合市场需求,让土地资源配置更加合理、效率更高,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。


二、支持完善手续,保障企业用地权益

为有效解决部分旧厂房用地手续不完善、企业持续性经营无保障的问题,中山市用足用好省的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政策,按照尊重历史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对符合政策要求的,协助企业及时办理用地手续。

同时,对改造竣工后的工业项目,允许按规定延长使用年限。有恒产者有恒心,合法的土地权益不仅可以让企业可以放下历史包袱,更专注于经营和发展,还为企业融资、股权改革等提供有力支撑。


三、加大奖励力度,降低企业改造成本

为帮助降低改造成本,调动企业积极性,中山市出台“工改工”财政奖补政策,对拆除重建改造后用于工业、用地达到10亩及以上、建筑容积率达到1.5及以上的,在项目竣工验收后,对项目总建筑面积按200元/平方米标准进行奖励;局部加建新建筑,整宗地容积率达到1.5的,加建部分的建筑面积参照执行。

改造后用于兴办先进制造业、科技创新产业的,经市经信部门认定,奖励标准再提高20%,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。此外,对规模较大的改造项目,支持和鼓励各镇区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再行奖励。


四、鼓励集约用地,保障产业转型空间

除财政激励政策,我市还出台多项措施,鼓励企业对低效旧厂房实施改造,向存量要效益。

       对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免收增容费,确保企业零用地成本增加产业用房空间。

       积极研究出台财政奖补新政策,对企业工业用房加建电梯的,给予适当财政补贴,鼓励“工业上楼”。

       落实工业物业产权分割转让政策,增加工业厂房有效供给,保障中小微企业合理用地用房成本,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。


2017年以来,中山全市共完成旧厂房改造项目81个、改造面积2701亩,其中二产升级项目37个、用地面积812亩,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。以开发区张家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项目为例,该企业通过对其原用于低端的化工、制衣业的破旧厂房进行改造升级,成功盘活了38亩低效工业用地,打造集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于一体的创新载体。目前,该项目一期已竣工投产,孵化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,产值由原来的2000万元/年提高到近1亿元/年,增长近4倍。项目二期现正加紧建设,预计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,预计年产值预计可达10亿元。   

接下来,中山市将继续深化旧厂房改造政策研究,近期将出台《关于深入推进旧厂房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调整优化政策措施,助推旧厂房改造提速增效。


文章来源: 中山市自然资源局